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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沈晚晴回电话的时候,楚清歌恨透了自己。
沈晚晴约她吃饭,她不能不去。
可她自己竟也能擦干眼泪,云淡风轻地做戏,与沈晚晴闲话许久,仿佛一颗心从未历经什么惊动与剧痛。
从来没有任何时候,比那一刻,更令楚清歌厌恶自己。
傍晚见到沈晚晴的时候,楚清歌已很疲惫。
这一夜一日,仿佛耗尽了她此生最后一点力气,连走路都是踉跄的。
可她仍然要给自己上妆,她不能让沈晚晴看出破绽。
“清歌,别来无恙。”
“你怎么样?在那边过得还好吗?”
“挺好的。
你呢?”
“我?我……就那样吧。”
到底,她俩还是生分了。
算起来,在一起秉烛夜谈的时间也不过一年光景,而分别却已是三载。
原来,有些东西逝去了就是真的永不再回的。
比如,楚家老院那年死去的栀子花树。
比如,大学时候顾有信给她煲的山药萝卜排骨汤。
比如,与沈晚晴共枕一席掏心掏肺的无数夜晚。
比如,江与川。
大约,沈晚晴也有与楚清歌一样的念头,以为此次相见,或许又能亲密似从前。
可惜一顿饭下来,两个人都察觉出,对方早已不是当初能够倾心而言的彼此了。
世间万事皆会变,唯一不会变的就是变化本身。
连嗜红成癖的沈晚晴都一身蓝灰,不见一点朱红了。
又何况是心事重重的楚清歌呢?
“对了,我打算去我爸公司上班了。”
“真的吗?早该这样的。”
“是啊,以前宁死不从,现在想明白了。”
“子承父业是应该的。”
“我是觉得,只有这样才配得上他,也只有我才配得上他。”
“嗯。”
楚清歌想,沈晚晴说得没错,只有她,与江与川最是般配。
门当户对的道理是古人说的,古人的话,想来也是不会错的。
就好比楚清歌知道自己与江与川,从来都是两个世界的人。
唯有破落时候的江与川才能与她共度几轮秋夏。
她亦知道,原本,这段时光,也是她从沈晚晴的手里偷来的。
还给她,是应该的。
她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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