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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瑞德一脸惊讶的看着马沙:“你真的是马戴肯的儿子吗?我不觉得马戴肯会有这种想法啊,他感觉是个更随遇而安的家伙……”
因为我确实不是他的儿子啊,只是占了他儿子的身体。
马沙担心白瑞德怀疑自己的出身,赶忙叉开话题:“你之后有和别的女人恋爱吗?”
“没有。”
白瑞德秒答,“我一直陪伴在她身边,没有那样的余裕。”
——有舔狗,我不说是谁!
马沙上辈子第一次见识到舔狗这种生物,还是在狄更斯的名作《双城记》里,男二号舔了整本书,最后还为了把男主这个旧贵族从革命派的监狱里救出来,当了替死鬼。
最后小说在男二走上断头台的时候戛然而止,那段描写给马沙一种男二在为女主和男主献身的过程中得到了精神上的大满足。
马沙看不懂,但是大受震撼。
当然,那种为爱献身的美感,马沙还是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旁观者看着还挺不错的,但是让他自己来那就只能抱歉了。
现在听着白瑞德的讲述,马沙坚定了信念,自己要么就不追安德里亚,要追就追到手,然后对她施展变巨术,把她的肚皮当床铺睡。
为了实现这个梦想,还得想办法去学魔法。
不知道有没有什么能多快好省的学会魔法的办法,比如吃地瓜什么的。
穿越到一个有魔法的世界,不学一手魔法,简直愧对穿越者的身份。
正好现在话题因为马沙陷入了停顿,于是他问白瑞德:“我如果想要学魔法,需要怎么样入门——我是说,除了去考魔法学院之外。”
“魔法这东西,看起来很强,但是法师局限性太大了,如果这天刚好没有记忆适合的魔法,法师就抓瞎了。
就算记忆了合适的魔法,用来施法的材料掉了,那也抓瞎了。
“比如镜影术,镜影术你白天见过吧?很厉害吧?
“这个法术施法的时候需要一个玻璃球,施法结束之后扔在地上摔碎,万一施法的时候没拿稳玻璃球掉了,那不就完蛋了?
“或者扔出去之后玻璃球只碎了两半,于是只有两个幻象,都很糟糕好吗。
所以比起法术,还是枪械简单直白,枪械解决不了的东西,就用雷管解决。”
白瑞德顿了顿,又说:“听说有个叫马克西的大工程师在研究能连续射击的自动枪械,这个要造出来,一般的法师就完蛋了,毫无威胁可言。”
马沙心想确实,别说马克辛了,就算是汤姆森冲锋枪估计也够法师们受的。
但是法师也可以用武器来武装自己啊。
这样一比较,还是学魔法比较赚。
白瑞德:“你这个表情,是在想法师也能用枪械,所以还是学会魔法优势比较大对吧?你说的没错,可是魔法真不是你想学就能学的。
“那些考入魔法学院的人要熟悉好几种古代文字,因为大部分魔法都是古代流传下来的,这不是最难的。
最难的是和法师们称为魔网的自然存在产生共鸣,就像小姐和机魂共鸣一样。”
马沙:“魔网,那是个什么?”
“一种自然规律,就和牛顿力学三定律一样,法师们一直试着像科学家们那样把这个东西总结成一系列的定律,但是目前为止没有成功。
“也有人说这个其实是魔法女神赐予的神恩,就和战争之神的神恩一样,但没有人从魔法女神那里得到启示或者神谕——确实有人说自己得到神谕了,但最后证明都被证明是谎言。”
马沙咋舌,所以战争之神是会降下神谕的人格化存在,今天治疗自己的那个牧师好像就是战争之神的信徒。
白瑞德抽着烟,兴致勃勃的继续给马沙科普:“也没有任何人见过魔法女神讲下的神迹,所有的魔法都是人类创造出来,然后由人类施展。”
“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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