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对,她就是第一薪王,勒米帝亚,我所宣誓臣服并终其一生都在守护的女皇!”
辰光说的很严肃,他目光深邃,充满崇敬。
林森的惊讶很快就消失了,因为记忆开始交织,他回想起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小女孩,她总喜欢穿上林森妈妈的铠甲,拖着长长的披风,让林森和林雪向她宣誓臣服,然后费力的抱着宝剑在林森双肩轻点。
这种过家家式的游戏,也只有林森会陪她折腾,每次到了宣誓的时候,林雪就会办成另一个人冲出来高喊着:“我要打倒你!
暴君!
接受制裁吧!”
并非自行加戏,而是历史的儿童版重演。
那个女孩的样子林森已经记不太清了。
但林森记得,每次问起她为什么会喜欢一个暴君的时候,她总是很生气且严肃的说道:“哪一个暴君会为了子民献出生命也不屈服?一定是胜利者胡写的历史!
她就是我的英雄,伟大的第一薪王,第一女皇!”
是啊,人类文明新纪元中的第一位女皇,第一个王朝,第一个为子民而战,第一个覆灭,然后血洒疆场……
“你也很崇拜她吧?”
辰光不怀好意的看着林森,方才的崇敬和严肃只存在了三秒,现在又回到了他不正经的常态。
林森耸耸肩,不置可否。
“大概吧。”
“哎哟,这个最不是人话了,什么看吧!
随便吧!
大概吧!
我最讨厌了这些话了!
崇拜就崇拜咯,这里就我一人,你还害臊啊?”
大叔翻了个白眼,像是受了很大的刺激。
“你有强迫症哦?”
林森斜了他一眼。
“你是天枰座的吧?”
大叔托着下巴后退一步。
林森嘁了一声,不想继续这个话题。
“不是说带我参观的吗,你跑题了大叔!”
“叫辰哥!”
辰光纠正了一下。
“好的,辰哥,可以继续参观了吗。”
嘿嘿嘿,大叔得意了,他指着第二幅壁画说道:“这里下跪宣誓效忠的是十三骑士,其余十二个我就不一一介绍了,但这第十三个叛徒我必须多说两句!
就是这个混蛋出卖了伟大的女皇,他打开了城门,以所谓的和平和投降换来了屠城的惨剧!
这个混蛋后来被第三薪王封为公爵,但还算他有点良心,宣誓当天突然出手杀死了制造屠城的第三薪王,然后他也被乱剑砍死了,不过人的忠诚只有一次,不会因为悔悟而被谅解。”
这段历史林森还是第一次听说,因为在《旧纪元正史》中,第三薪王是因病去世的,而那个叛徒也被写成了伟大的和平使者形象,最后在奔波于和平的道路上遇害而死。
而第一薪王更是被写成了不愿意抛弃皇冠,据守不出,甚至在战败后屠杀子民的暴君。
历史啊……
林森摇摇头带着不屑的耻笑。
穿成相府门下小透明的庶女一枚各种坑姐戏码一一上演要闹请随意,姐自逍遥去玉珠握在手,种花种地绝不愁...
前世,她把心全副给予夫君身上,可到头来只是他的一场骗局,害得她身死,甚至是家灭。还好上天给她一个重生的机会,让她重生成了同样悲惨的公主身上。她怒了。这一世,她要替原主和自己好好活,让那些亏欠自己的渣男渣女绿茶婊都见鬼去吧!不过那个傲娇腹黑的战神将军怎么回事?不是和我不对付吗?怎么老是无事献殷勤啊!某将军脸一黑,只是混个眼熟,交流一下感情,顺便做点有意思的事!某公主一声发作滚开!...
顾乐儿掉入海中被救起来意外发现自己竟然穿书了,还穿成一个作死女配。望着面前让人闻风丧胆的男主,顾乐儿痛定思痛美色虽可贵,生命价更高!她当众高调宣布我不喜欢苏白了,亦不会再纠缠他。本以为一别两宽各自安好,可是剧情画风却突变。某日午夜,男人一脸落寞抽着烟,你可知道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顾乐儿喝着酒,你装什么装?我还不知道你的尿性?嗨起来!男人起身压向她,好啊。后来外界传言苏爷的媳妇又野又狗,苏爷也被她带偏了,没有节操还不要脸!...
闪婚一个月后的某一晚,他将她封锁在怀里。她哭你这个混蛋!骗子!说好婚后不同房的他笑我反悔了,你来咬我啊?从此,他食髓知味,夜夜笙歌傅言枭,你有钱有权又有颜,可你怎么就这么无耻!...
孤儿杨承志大学毕业,随同窗南下打拼,遭遇横祸,无意中发现自小带在身上隐藏身世的玉佩有一个可以种植的神奇空间。带着这个神奇的玉佩离开繁华的都市,回到贫瘠落后的山村,借神奇玉佩,创家业,寻身世,振中医,一步步把贫瘠落后的乡村打造成花香满园的塞外江南。...
李巴山穿越到了东汉末年,作为一个梦想领兵战群雄的穿越者,他依靠自己的智慧,自幼布置,眼看就要成功领兵为将,走出他梦想的第一步时,意外来临,使得他不得不放弃眼前的成功,背负逃兵之名,入深山寻蛮族,一报家仇族恨,哪只他却因此陷入了一场阴谋之中,历史的车轮因为他这个变故,驶离了原来的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