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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她手上的泡沫清洗干净,宋余杭重新把案板放好,又取出了一根洗好的红萝卜。
林厌先握着那刀,她就轻轻覆在了她的手背上,另一只手也如法炮制。
“像这样,从这里切,不容易滑……”
宋余杭手把手教她,一边说一边做,耐心、细致、又专注。
林厌学的很认真,头也没抬,顺着她的力道切了一刀又一刀。
“是这样吗?”
窗外向日葵欣欣向荣。
她的侧脸白皙如玉,隐约可见血管,唯独眼角上那一颗泪痣灼灼生艳。
与其说是泪痣,倒不如说是卧底生涯留给她的伤疤。
那是林厌自己拿铁丝烫上去的。
为了能百分百伪装成裴锦红,为了行动成功,也为了自身安全,她牺牲了太多东西,包括自己从前引以为傲的容貌也做了微整。
宋余杭再三强调,自己不介意这些,她仍是在出院前整回来了。
当时的林厌坐在病床上,穿着蓝白病号服,微微笑了笑,笑容是那么苍白无力。
她是这么说的:“从前我很不喜欢林厌这个身份,想尽办法也要逃离它,这是唯一一次,我这么渴望生活在阳光下,用林厌这个名字和你厮守一生。”
宋余杭心疼到无以复加,但也尊重她的任何决定,手术成功了,只是这个烫上去的疤,由于当时戳得太深了,伤口又有感染,一时半会儿消不下去。
她看着看着,鬼使神差般地轻轻摸了一下,感受到指尖凹凸不平的触感,张了张嘴。
“疼吗?”
林厌以为她在问刚刚切到手指的事,头也没抬:“没事,早就不疼了。”
覆在自己手背上的手失了力道。
她错愕抬头,就跌进了一双浅棕色的瞳仁里。
自从卧底回来后,她总是用这种眼神来看她。
宋余杭的眼睛会说话,盛满了星辰大海,林厌的一举一动,都会溢出爱来。
她总有一种错觉,无论她要她去做什么,哪怕是去死,她也甘之如饴。
林厌满心跳跃的都是欢喜,与此同时,她又有一种隐秘的慌张。
自己何德何能配的上这样的爱呢?
不是都说,好马配好鞍,保姆只能配保安吗?
像自己这样满身淤泥的人,其实也配不上这样盛大且真挚的爱意。
四目相对。
宋余杭读懂了她的心思。
没有什么能瞒过她的眼睛。
她轻轻抚摸着那颗凸起来的伤疤,嗓音放得轻,因此有些哑。
“林厌,我们结婚吧,我想给你一个家。”
一个足以让她忘掉现在所有不安定的想法的家,仪式感倒还是其次的。
她想让她有安全感,让这双眼睛不再惊,不再苦,不再哭,不再惊慌失措,不再妄自菲薄。
她值得这世上最美好的一切。
切好的萝卜滚到了地上。
林厌半天没回答,眼眶红了,张了张嘴。
宋余杭紧张地看着她的一颦一蹙,一举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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