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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佑二年(公元949年)五月二十,永兴城。
苍凉的龙首原上,一匹神俊无匹的青骢马正欢快的奔腾着。
马背上的少年清瘦无比,但一双眼睛却灿若星辰,隐隐透着近乎偏执的倔强。
五月的永兴城,天气尚寒,而少年上身却只胡乱套着一件破旧的羊皮坎,下身穿的是露着两踝的短筒裤,脚下踩着一双茅草编的草鞋。
“哇,哇——”
正在策马奔腾的少年,顺着粗劣嘶哑的声音抬头望去,眼中闪过一丝喜色。
待头顶那只乌鸦距离少年只有三十多米之际,少年右手猛然一挥,一道银光便从他那包着粗陋护腕的腕部透射而出。
紧接着,少年直接从马背上跃身而起,堪堪将那只掉落下来的乌鸦抓在手中,继而,轻巧的再次落回马背上。
“吁——”
少年勒住马缰,纵身一跃,跳下马来,喜滋滋的捡起巴掌大的乌鸦,从它体内抽出一只十几厘米长的铁针,又插回自已的护腕中,接着跳到附近一块岩石上,便开始忙活了起来。
拔毛,捡枯枝,点火,不一会儿,一只烤乌鸦便被少年几口吞了下去。
“真难吃!”
少年胡乱抹了下嘴巴,嫌恶的自语了一句,接着便腰杆笔直的坐在岩石上,看向龙首原下方的永兴城,神情间透着浓浓的忧郁。
乌鸦肉又酸又涩,而且在这个年代,乌鸦被认为是代表着不祥的含义,常人是不会选择吃这种东西的。
不过,眼前这个少年却并没有这样的心理负担。
因为,严格意义上来说,他本就不是这个年代的人。
卢青,原西南某特种部队的一名优秀特种兵。
却在一次丛林任务中,不顾他人劝阻,执意冒险解救踩上诡雷的战友,结果莫名其妙的穿越到了这里,重生在一个大户人家的马僮身上。
既来之,则安之。
既然已经重获新生,首先要做的,当然是摸清楚这个全新的环境了。
原来,他重生的这个年代,正处于五代末期。
幸好卢青上大学的时侯,历史学的还不错,对于这个时期的历史知识也相当熟悉。
短短数十年时间,中原北方皇权更迭数次,仅皇帝就换了十几个!
虽然五代十国时期,被称为历史上最为动荡不堪的年代,但对卢青这样一个当了六年特种兵的人来说,活下去并不困难。
然而,近一年来的所见所闻,却让卢青那无比坚毅的意志,受到了极大的震撼!
永兴城,原本是唐代的都城长安。
不过,在朱温灭掉大唐之后,长安改名永兴,并且越来越被边缘化了。
尤其是在一年前,被叛将赵思绾占据之后,永兴城就成了人间地狱!
原本城里还有十几万人口,却在短短一年之内,急剧缩减到一万左右。
到了现在,大街上除了来回巡逻的士兵,几乎再也看不到什么普通百姓了!
而卢青现在坐着的龙首原下方,却已经凭空堆起了一座森森白骨山!
因为赵思绾的叛乱,朝廷派出大军围城一年,永兴城内粮草早已耗空。
穷则思变。
为了维持守城军士的口粮,丧心病狂的赵思绾竟然杀人为食,论斤称重,短短一年时间,就杀了足足十余万百姓!
侥幸活下来的百姓,宁可饿死在家中地窖,也不敢出门了。
不过,卢青所在的李家却是个例外,尚算平安。
家主李肃原是旧朝左骁卫上将军,而且曾经有恩于赵思绾,因此,赵思绾占据永兴城之后,并没有过于为难李肃。
可即便如此,被围城一年,李肃家中同样粮食紧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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