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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立场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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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认识余少哲这个文化人,宋有德不认识其他在出版社或者报社工的人,李建华这个刚从京城来的毛头小子,他就更不认识了。

和余少哲见后的第二天晚上,李建华接到了对方打来的电话。

“建军,听你外公说,你刚才在卧室写小说,够勤奋的啊!”

余少哲笑呵呵道。

“想赚钱,不能不勤奋啊!”

李建华笑了笑,“余叔,《诛仙》通过审核了?”

“通过了,报纸方面给出的价格是每千字四十港元?”

“什么?”

李建华故惊讶的大叫了一声,装出一副很不高兴的样子,“这也太少了,《明报》发行量那么大,怎么才给这么一点稿酬?”

“建华,你不懂行情,每千字四十港元的稿费标准,这已经很高了。

你自己算算,你说自己状态好的时候,一天能写一万多字,就算你一个月写15万字,每千字四十港元,一个月就能赚六千港元,这收入在香港绝对算的上高收入了。

你可以问问你外公,香港普通的白领,一个月能赚多少钱。”

“余叔,账可不是这么算的,不是我自夸,在香港,能写出《诛仙》这么出色小说的家,就算不是屈指可数,数量也不会很多。”

李建华故意停顿了一下,余少哲没有接腔。

“这本小说在报纸上连载后,肯定会得到很多读者的喜欢,说不定能够促进报纸的销量。”

李建华继续说,“再说了,我也不是没有见过钱的乡下人。

不瞒您说,《品三国》和《明朝那些事儿》在内地出版,虽然拿得不是与销量挂钩的版税,而是稿费的标准可不低,每千字足有三十元人民币。

我不知道您清不清楚人民币和港元之间的汇率,不管按照官方汇率计算,还是按照黑市汇率计算,你开出的价格,远远低于我在内地的稿酬……《明报》只给每千字四十港元的稿费,我是绝对不会接受的。”

“建华,你别急着拒绝嘛!”

余少哲微笑着解释道,“在香港,你还是一个新人家,虽然你写的小说不错,但是,你没名气啊,想要报社给太多的稿费,这是不可能的,我相信只要你和《明报》签约了,这本小说在报纸上连载,等得到读者的认可,等有了名气,下一本书,那稿费会大幅上涨的。”

“我想出名,这很简单,《明报》可以先连载《品三国》,或者《明朝那些事儿》,先签一本,我吃点亏,每千字五十港元就行了。

等连载一段时间后,看看读者的反响,如果得到认可了,有名气了,下一本书,再加钱,若是反响不好,不减价,甚至降价,我都可以接受。”

“这……”

余少哲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劝说了,他感觉到李建华的态度很坚决。

宋有德和余少哲的父亲关系好,这不假,而李建华向《明报》投稿,余少哲为报社编辑,为了自己的事业考虑,他更愿意牺牲李建华的利益,而让报社以较低的价格获得《诛仙》这本小说的连载权。

两天前,余少哲初次看到《诛仙》这本小说,虽然内容不是特别多,但他已经肯定这本小说能火,第二天,他把稿子递交给了报社总编。

当时,总编有事要忙,没有急着看,到了今天上午才有时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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