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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娘们都喜欢一早聚在河边洗衣服,一边锤衣服一边八卦。
高小兰刚锤了几下,就听见叮铃铃的清脆的铃铛声。
众人回头一看,是江建军骑着自行车从村外回来。
可能是人要衣装,蹬在高高自行车上的江建军在初升的朝霞之中,显得格外的高大,而且脸上也露出以前从未有过的自信笑容。
刘翠花伸长脖子打了个招呼,江建军冲她笑笑后就加快脚步往回踩。
刘翠花啧啧道:“哎,瞧瞧这自行车,有了这玩意,去趟县城也就一个小时的功夫就够了,真好,也不知道我家什么时候能买的起!”
王桃花笑了笑:“没你想的那么快,骑自行车过去县城,怎么也得两个小时吧!
我坐拖拉机都要一个小时呢!”
“那也挺快啊!”
“这馥梅是苦尽甘来了,二丫和银宝都出息了,建军又是个贴心的!”
刘翠花说着,抬了抬下巴,“刚才骑得那么急,是赶着回去洗衣服呢!
村子里哪个男人能做到这一步哦!”
众人看去,只见漫天朝霞中,江建军提着一大桶衣服,正朝着上游没什么人的河边走去。
王桃花点头道:“可不是嘛,男人会干活当然重要,贴心更重要哦!”
她最有感触了。
这些天因为手术的事没法干重活,被婆婆和嫂子明里暗里的说了好几句,自家老公就跟个闷嘴葫芦一样,也没见维护一句。
而且半夜里想要喝口水,伤口痛的厉害不
想起,身侧的男人却鼾声震天,怎么都踹不醒!
最后还是只能自己扶着墙,摸黑去厨房。
可她前几天去看柳馥梅,就发现只要她有起身的想法,江建军就马上会拿着枕头帮她垫腰。
就更别提端茶倒水擦身子,就连孩子的尿布,他换起来也是得心应手!
村子里的男人大多数都差不多,以前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眼下被江建军一衬托,这高下的区别就出来了。
当真是叫人羡慕死。
……
高小兰的目光闪了闪,紧紧的捏着手里的棒槌。
江建国和江建军兄弟两个年纪差别不大,才差两岁。
当初媒人说媒,要她在两兄弟之间选一个。
她更喜欢江建军,但因为打听到朱氏更喜欢江建国,为了以后能在婆婆下面讨个好日子,她最后选了江建国。
她嫁过来后,一开始跟江建军的关系还不错的。
直到后来柳馥梅嫁过来,眼看着江建军跟她两人夫妻恩爱,高小兰越看越觉得自己男人不是那么个味道。
对这对夫妻也越来越讨厌,时不时就在朱氏面前上眼药,弄得他们越来越不得朱氏喜欢。
本以为分家之后,这对夫妻肯定会举步维艰。
却没想,他们的日子越过越红火,而江建军褪去在朱氏面前的怯懦之后,整个人身上的优点也越来越闪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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