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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寒霁落了笔,以水墨画了一幅画。
最后在另一张纸上只写了寥寥数字。
——一切安好,勿念。
思索了一会,又多写了一句话。
沈寒霁在小镇已经住了两日。
遇刺那日的傍晚前,便来了五十人的官差,在小镇住下,晚上轮值巡逻。
沈寒霁白日依旧会去码头附近的茶寮坐一坐。
看看往来的商船,官船,也顺道看看那些孩子所练的棍棒功夫。
孩子所练的招式,皆是用来防备水寇来袭的招式,没有过多花里胡哨的招式。
饮了一壶茶,也坐得够久了,正准备结账与身旁保护他的温霆离开,茶寮外停了一辆马车。
而后从马车上下来了一个穿着红衣,样貌俊美,眼尾有一点浅痣的男人。
样貌俊美,身穿红色长衫宽袖,多出了几分妖冶。
男人身后的小厮与掌柜喊道:“上一壶好茶水。”
男人就在身旁的桌椅坐下,沈寒霁闻到了淡淡的脂粉味,但男人面上却是没有半点的脂粉。
茶寮的掌柜似乎认识那红衣男人,笑问:“齐东家,不是前不久才来进了货,怎又来了?”
那男人轻笑了一声,声音带着几分不在意:“来大生意了,便来多进一些材料。”
沈寒霁付了银钱,起了神,未看一眼就离开,倒是红衣男人多看了几眼一身白的沈寒霁。
离得远了一些,温霆纳闷道:“这好好的男人,怎就穿个红衣,身上还有脂粉味?”
沈寒霁无甚兴趣,淡淡的道:“或许是个人癖好。”
女扮男装,男做女装,不常见,但并非没有。
“不过,那人身后的小厮,身手应该很不错。”
温霆说着,转回头看了眼红衣男人身后的小厮。
一身短打打扮,腰间还别了一把巴掌宽的短刀。
金都
温盈先前让青竹去调查调香阁,没两日,他便把调查来的消息告知了温盈。
调香阁是在三年前搬来金都的作坊。
东家原是禹州的书香门第。
东家自幼爱调香,家中一直想让他走科举仕途,但后来家中得罪了人,便搬迁到了金都。
又因生活所迫,便在金都租了个民宅作为作坊,自己调香。
那东家也是个聪明人,一是不想太沾染商人的铜臭,二是知晓没有名气,若开铺子也很难在短时间内抬起名气,也抬不起价格。
所以定量供货给那些在金都已经小有名气的铺子,不过是几年时间,调香阁名气便活跃在了金都贵妇贵女茶席的谈话之中。
再说那东家,听说样貌俊美,爱穿红衣。
一个月会去进一次材料,而其余时间都在加家中调香。
往来的人,也是一些结伴而来使香和使胭脂的贵妇贵女。
因招待女客居多,东家也避嫌,在隔壁租了一个宅子用来招待女客,而宅子的下人都是婢女。
听着这些信息,好像也挑不出任何差错来,温盈皱眉思索了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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