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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驴子在第一个晚上的时候,就被李绩派人给杀了烧烤。
对此,萧煜这个爱动物人士表示强烈谴责,他的嘴角也流出了伤心的泪水…
行军里面,另一个难以忍受的就是军粮。
军粮就是一块硬的像石头的饼干,如果实在嚼不动,就自己用水浇一下。
软了之后,那味道就像烂掉的橘子,让人完全没胃口。
幸好,离开的时候,李铁心似乎早就预料到军粮会很难吃,于是就在他的行囊里准备了一大堆的大饼。
虽然这大饼又干又硬,不过和军粮一比,完全就是人间美味。
听有些士兵说,行军隔三天就能吃一顿好的,不过晚上驻军时,萧煜亲眼看着军中伙夫从那被汗水浸湿的行囊里拿出一个小油块,然后在大锅里浸了一下,就捞起来放会行囊,留着下次用。
至于这锅汤,那就是有行军中吃的最好的一顿。
萧煜对过苦日子没意见,毕竟他没少过苦日子,可一想到老伙夫那双污浊不堪的手,他就顿时没啥胃口了。
想了想,萧煜看着长亮的帅帐,摸了摸鼻子,然后十分恭敬地把飘零着油花的汤给李绩端了进去。
李绩的桌案上放置着一个空荡荡的铁碗,里面只剩下零星的一点水渍…萧煜甚至怀疑那是他舔碗留下的口水,嗯…看来李绩对这顿大餐还挺满意的。
“大将军,一碗汤不够吧?末将的这碗就给你了。”
萧煜满脸谄媚地把汤递给李绩,而后乖巧的站在一边。
李绩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看得出他对这碗汤十分渴望。
“真给我?你吃啥?”
他抬起头询问道,但目光却依旧停留在汤上面。
萧煜眼角微抽,强笑道:“末将已经吃饱了,这就给您吧。”
“你这小娃娃,吃这么少,难怪这么瘦!”
李绩嘟囔一声,但双手还是十分诚实的捧起碗。
咕噜咕噜…
没有两口,一碗汤便见了底。
隔~
李绩打了个饱嗝,脸色满足的摸着肚子,“真安逸。”
萧煜躬身笑道:“大将军吃饱就好,末将告退。”
“等会儿,本将心里有点疑惑,你这个大才子来给解解惑。”
李绩招了招手。
萧煜只好走到他对面。
“小娃娃,你说说,咱们行军三天,才百多公里,长安距朔州近千里,这等咱们赶到朔州,薛延陀那帮蛮夷会不会已经拿下朔州了?”
李绩眉头微皱,表情有些凝重。
朔州急报传到长安就已经花了几天,而他们整理行军又花了三天,现在行军又要花十几天。
这大军赶到朔州就要近一个月,薛延陀这次来势汹汹,朔州能不能撑到一个月还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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