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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犊子!
哈哈哈……”
唐国斌大乐,又把手伸向程冬弈肩膀,谁知程冬弈像被踩了尾巴的老猫,直接从座位上蹦了起来,两步走到刘胖子侧面坐下,还把这尊笑弥勒往唐大少那边推了推,没好气的说道:“刘哥手感好,给你摸个够去。”
“咱不带这么埋汰人的……”
刘胖子双眼一鼓,脸上的肥肉狠狠抽搐了两下,故作幽怨地说道:“要是唐大少瞧上了咱这身肉,我倒是不介意以身相许的。”
说完还怯生生的闪了唐国斌一眼。
“滚犊子,你丫的还想让我吃饭么?老子取向正常。”
唐国斌一阵暴汗,随后便咧着嘴笑了。
或许是家境太好的关系,唐国斌身边总会围着一群溜须拍马的朋友,用他的话来说朋友就等于‘盆有’,盆就是吃喝,有就是大洋,这群所谓的朋友无非是冲着这两样来的,和这群酒肉朋友在一起久了也会感觉无聊透顶。
换而言之,唐国斌也是孤独的,真正能称得上知心好友的唯有刘有福一人,也就是刘胖子,现在程冬弈也给了他一种别样的感觉,随性而为,无拘无束。
不一会酒菜上齐,身穿旗袍的服务员小姐手持酒瓶把酒标对准了唐大少,见他微一点头,便开始启瓶倒酒。
程冬弈端起面前小半杯腥红的液体,煞有其事的将杯口凑到鼻尖闻了闻,然后一仰头吸溜一口喝了个干净,咂了咂嘴皮皱眉道:“这酒有点馊了……”
噗——
刘胖子和唐大少很没风度的喷了,还好他们及时别过脸,否则一口酒全喷在菜上,这桌子菜至少要毁了大半,这小子也忒强悍了,八二年的拉菲居然馊了。
“哥们,你真是太有才了,哈哈哈……”
唐大少笑得前俯后仰,心说,这哥们真是个妙人儿,简直比红楼梦里那啥妙玉还妙。
程冬弈脸一红,知道自己出了个大糗,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讪讪的说道:“敢情红酒都是带点馊味的,还不如二锅头给劲。”
命运无常,他昨天还是个连房租都交不上的穷学生,今天却坐在了江城最豪华的酒店里,有的东西以前压根没接触过,怎么知道这其中还有许多门道,无知者无畏。
“嗯,二锅头的确比这馊玩意爽口多了,来,尝尝这金瓜。”
唐大少强忍住笑意郑重其事的点了点头,伸筷从面前的盘子里夹起一个用金色锡箔纸包裹的椭圆物件送到了程冬弈碗中。
程冬弈双眼一亮,直接用手撕去了那层锡箔,一股浓郁的甜香飘出,金瓜儿终于露出本来面目,居然是一个烤得喷香红薯。
“八百八十八一盘的烤红薯,哥们今天算是开眼了……”
程冬弈摇头一叹,抓起红薯就往嘴里塞,还别说这种乡下用来喂猪的玩意经过名厨们之手味道的确要香甜了许多,不过八百大洋在程冬弈老家可以买一顿红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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