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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沈念既然决定这么做了的时候,她其实就已经计划好了,再不回到沈家的打算了。
更何况就沈家那样的家庭,难道还有什么值得让人留恋的不成?
之前留在沈家,为的是替原主,把张远和沈思的丑事,当着众人的面揭穿。
现在张远和沈思不仅被她在整个村子人的眼皮子底下抓了奸,人也送去吃牢饭了,她平息原主怨气的第一步就完成了。
现在要走的,是第二步了。
在原来的事件发展中,原主嫁给了张远,最后他们白手起家,打拼下了一份不小的家产,成为了当地有名的有钱人。
大家都说原主命好,嫁了个会挣钱的好老公。
甚至于在张远跟沈思勾搭到了一起的时候,沈母还说,原主这些的这些好日子,都是妹妹沈念让给她的。
在所有人的眼中,原主所拥有的一切,靠的全是张远。
可事实,真的是那样的吗?
拥有原主记忆的沈念,并不这么认为。
张家底子是好,可那是跟村子里的人相比。
而后来他们所获得的成功,更是跟张家毫无任何关系。
他们真正靠的,是原主的这双会做饭的巧手。
在原主跟张远结婚的第三年,他们在镇子上,开了一家粉面店。
而他们后来的发家,也就是从这家粉面店开始的……
从最开始的粉面店,再到后来饭店……最后,开成了市里都有名的连锁大酒楼……只可惜,原主在里面的所有付出,没有一个人看得到。
沈父和沈母他们从根子里,就是看不起原主的。
哪怕原主在后来有钱了,对他们无比孝顺,在他们心里面的原主,依然是不如老二沈思长得好,也不如她聪明……
原主她就是处处不如沈思!
所以在最后,明明是张远跟沈思出轨勾搭在了一起,反倒是原主落得那么一个,被逼死的下场。
因而沈念决定,用原主的这双巧手去奋斗。
她现在身上没什么钱,便只能先奔去了附近的山头,在山上奋斗了将近半个月的时间,算是勉强挣到了一些本钱。
现在是1983年,已经有一些人,开始做一些小买卖了。
沈念在县城里也转了一天后,心里就有底了。
她不卖别的,就卖包子。
这玩意本钱小,售价也便宜,是目前最适合沈念的买卖了。
她卖包子的地方,就选在了县城刚兴起来的菜市场,这时候还没什么城管之类的,除了那边的固定店面,其他街道上空余的地方,基本上每天都是谁先来得早,谁就可以先占了去。
像沈念这样卖包子,也不是唯一的一家。
可原主的手,不是一般的巧。
沈念用原主的巧手做好包子后,用蒸笼装着,下边再放个煤球炉子保温着,丝丝热气透过蒸笼上方飘散出去后,被过路的一个大姐闻到了那股子的味道,口水就忍不住分泌了出来,脚步也迈不开了。
那大姐停了下来,打听沈念这包子怎么卖。
沈念就说,“有猪肉扎菜馅的,猪肉豆角馅的,这两种是一毛钱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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