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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想当初,这一切其实早有预兆,只是我们身在其中,无法看出端倪。
一九六六年是我生命中最为重要的一年,是我人生旅途的“转折点”
。
而这一年也确确实实让我的人生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关于这个,我可从来都没有怀疑过。
这一年,我不堪回首的中学时代终于告一段落,而我的初恋女友苏珊娜她允许我叫她苏茜,但实际上我们连接吻都很含蓄也和我说了拜拜。
前者我是求之不得,后者却像是当头一棒。
同样是这一年,我开始接受大学教育,尽管我学到的大多数知识并非来自课堂。
我还加入了摇滚乐队,并且奇迹般没让自己沦落为一头长发能盖住屁股的瘾君子。
我最拿手的是在匿名戒酒会上进行公益演出,在波士顿当地的同性恋酒吧里巡回登台。
此外,我还时不时做徒步旅行,并因此结识了维吉尼亚·佩珀·波兹。
那段日子里,她可算得上我最好的朋友,不过也许只能屈居第二。
我坠入了爱河。
不过情况有些复杂。
事实上,我真正想说的是托尼。
他初中时转学到布鲁克林中学,正巧和我同班,后来我们又一起在曼哈顿念高中。
我相信这份友谊不仅建立在双方父母相识这一基础上,虽然这也可能只是我一厢情愿。
但托尼是我最好的朋友,这点始终没有改变过,无论发生什么。
至少对于我而言,情况确实如此。
·2·
那是六月底的一天,天气很热。
我清楚记得,制冷机的轰隆声在睡梦中依旧不绝于耳。
尽管如此,躺在床上还是热得要命。
那段时间,我由于殴打同学险些没能顺利毕业,并因此被我妈勒令在家禁足一个月。
托尼来找我的那天,我的禁足令只差三天期满。
“吉米。”
一个遥远的声音不厌其烦地叫我,还伴随着不规则的砰砰声,“吉米,别睡了!
詹姆斯·巴基·罗杰斯,给我醒醒!”
我挣扎着从睡梦中醒来,浑身是汗,被单乱糟糟地堆在腰间。
房间里还黑乎乎的,也不知道几点。
我半梦半醒,伸手去床头柜胡乱地翻找闹钟,还以为自己是被铃声吵醒的。
“吉米!
醒醒!”
我听出了托尼的声音,于是立刻把脑袋塞进了枕头下面,由衷希望这是个噩梦。
因为现在绝对不到五点,而我因为读《湖底女人》,一直到凌晨才睡。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