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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自己老是打错字的话,还是应该能够四十五分钟码到三千字的。
可不能说我老是打错字,而应该说,这手机键盘不好使,或者打的字太多了,键盘已经有些不好使了。
毕竟这键盘已经打了二十万字以上了,屏幕有些失灵,也是可以理解的。
没钱了,还得考虑换手机,要不去咸鱼上看看,二手的手机可以换一个了,这个手机就是一个二手的手机,花了五百块钱,自己用了都快一年了,感觉还是挺赚的。
八分钟码七百字,有没有信心,那得一分钟一百个字了,这真的挺困难的,如果不是自己打错字的话,那么想来还是可以的。
为什么要在十二点以前码好三千字呢?因为过了十二点晚上,我没有更新,那就算断更了。
我不喜欢断更,尽管这破啰嗦根本就没人看。
但是自己既然做了,就得严格要求自己,说要码齐就得码齐。
还有五分钟,想来是要失败了,那么少码一点就是了,还是不要断更吧!
五百字五分钟,这看来是完不成了。
人还是争不过铁一样的事实我以为自己很强,结果现实就是这么冰冷。
我得要认清自己,还有四分钟自己才码到二千五,还没有五分钟的时间了。
这一次算是失败了,等下断更就断更吧!
还是把这三千字码齐,也用不着吧!
这么要求自己其实是很没有必要的,眼睛有些干涩了,想要睡觉,也许每天十二点准时睡觉,到点了,就开始变得疲倦了,哪里管明天不上班呢!
对于码字还是得练习一下的,断更就不必了,还是可以先发上去,等下补齐就是了。
何必跟自己较真,可要是什么都得过且过那还有什么出息,还有什么指望。
等下先码好,再发上去。
刚才已经把这些发上去了,不算断更,但是字数没有达到。
现在把这一章补齐三千,其实也才两千七,差三百字。
三百字也就五分钟就写好了,这随笔写得还是挺随心所欲的。
现在是打地基,熟悉一些行文布局,等写了六七十万字,就得另开一本,写一本有意义的东西了。
当然这本书算来还是有意义的,毕竟是我三十岁写的第一本书,接近一万天了。
一万天想来就是一个轻飘飘的数字,真的品不出这其中的厚重感,也许要到了自己六七十岁的时候,才会有这种光阴不复回的感慨了。
过不过得去那跟我没关系,对于现在的自己来说。
我觉得我的废话有些多了,真不应该说别人家的家事,这种事情最容易遭人烦了,以后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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