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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道菜当中的香料价值就远远超过猪肉本身数倍。
这种价格高昂的做法,有几个人能吃得起?
而之所以添加大量香料,花费多道工序,目的只是为了去除猪身上的那股骚气罢了。
只要手艺好,其他的根本不在话下。
苏哲嘴角露出笑容,一脸自得。
他老爸是五星级酒店大厨,他从小耳濡目染,也学了一手好厨艺,所以才会选择去做美食主播。
虽然食材香料匮乏,但若是能把人人弃之的猪肉做成美味佳肴,一定会令人耳目一新,引来争先恐后的抢购。
发家致富指日可待啊!
说干就干,苏哲放下筷子一抹嘴,激动难耐地对洛诗诗说道:
“诗诗,咱们家里还有多少银子?你赶紧去集市全部去买猪肉,对了,再买二斤白糖!
八角茱萸陈皮老醋酱油也要!”
洛诗诗一脸古怪地盯着苏哲,不知道相公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还是又抽了什么疯。
但是男人吩咐的事,她也不敢多问。
洛诗诗张了张嘴,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但是想了想,还是把要说的话给咽了回去。
她默不作声地从床底取出一个精致的小匣子,用贴身保管的钥匙打开后,取出一支金光灿灿的金簪。
其实家里早就家徒四壁,甚至断粮几日了。
她这几日辛苦浣衣赚来的工钱,也都换成了米面。
这支金簪是她的陪嫁之物,也是她娘亲亲手交给她,希望能她传给她的女儿。
其他的陪嫁之物早已被典当一空,但再苦再难,洛诗诗都没有想过去当这次金簪。
但是此刻,因为苏哲的一句话,她义无反顾地决定当掉簪子。
洛诗诗一脸不舍地带着簪子出了门,而苏哲还沉浸在喜悦当中,根本没有注意这些旁支末节。
一个时辰以后,洛诗诗终于回来了,她身后还跟着一辆驴车。
驴车是她租借来的,车上摆放着琳琅满目的食材,其中一大坨猪肉格外显眼,足足有五十斤之重。
苏哲眉开眼笑地迎了出去。
“辛苦了娘子,等我的好消息吧!”
苏哲从家中取了菜刀案板和锅铲,又提了一桶水放到车上,接着便赶着驴车扬长而去。
金陵城历来繁华热闹,苏哲赶着车来到一处人流密集的地方。
将东西收拾妥当之后,苏哲大声吆喝起来:
“来来来,瞧一瞧尝一尝嘞,正宗黑猪肉做出的红烧肉,只卖一两银子一碗,童叟无欺……”
“这人疯了吧……”
“红烧肉是什么东西?”
“猪肉能吃吗?一两银子一碗,这是想银子想出毛病了吧?”
随着苏哲的吆喝,人们纷纷驻足围观起来。
但大部分人都对他抱以同情的目光,认为此人一定是得了失心疯。
苏哲却根本不以为意,将猪肉洗净,切成块状之后,他架起锅翻炒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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