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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令一发,各方云起。
一个人打不过,两个人打不过,一群人打不过,一万人呢?
那妖简直是个稀罕物,那个城杀了一只妖,全城都减免赋税。
更别说鬼了,以至于后来,鬼看到人就跑。
现在,这些个东西又出来霍乱人间了。
短短三十多年,就好了伤疤忘了疼。
新皇批阅奏章后,闲着无事。
便带着司礼监太监刘尽忠公公准备到各位臣子家走走,而这第一站嘛,就是我这个皇太孙的宫殿。
由于皇太孙开始的时候太祖有意立他为太子,就在东宫旁边建了一个偏殿,专门给我这位烂泥扶不上墙的皇太孙住的。
后来,因为各种事情。
新皇也就没有换我的住所,更别说给我封王什么的。
而此时的我,并不知道新皇将要过来。
刚刚从床上起来,内侍便伺候我穿衣,我已经懒得连手都不愿动了。
都说要入乡随俗,所以我自然要尊重这里的习俗咯。
虽然我没有学到这皇家的什么精神。
反而越来越腐化。
想想也是,那有一个现代人穿越到异界一下子就能大发神威了?拜托这不是小说,穿越了的你还是你啊,本质上面没有改变的。
我作为一个平凡到不能在平凡的大学生,什么物理化学知识早就忘光了。
就算全记得,那有那种条件来制造呢?
就说酒这种东西,我连那些原材料都不认识,那能去学那些假界中的穿越者小说,一进去就制造各种各样的东西。
而且我自己有多少斤两,我自问还是很清楚的。
别说杀人了,我都见不得流血。
一看见血我就晕的那种。
生活在和平年代二十多年,一朝来到这里,别说是我一个普通人想要苟且偷安。
就是那些见惯司空的大师也见不得表现比我好上几分。
我正闲着无聊,吟诵起了一首假界的人写的诗词:“仙姿飘逸深情眸,心中短萧曲成愁。
魂飞魄散缘陡尽,梦中相会心满柔。
天宫之上痛别离,竟日期盼再聚首。
人间三月似深秋,何时才能共白头?”
“好个痴情种子啊,来人给朕赐他个美人!”
新皇的声音不合时宜的响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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