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血培珠需要长期的血液滋养,所以佩戴的人,会被珠子不断的抽取血脉之力。
若是这个人不能始终保持强大的实力,早晚都会被血培珠将血脉吸取干净,最后变成一具干尸。”
安争想到了那位干尸前辈,心里越发的沉重起来。
老霍道:“之说以我说只要不是别人送你的就好些,是因为关于这血培珠,还有一个更恶毒的属性。
上一个持有者若是被血培珠吸干了血液,在临死之前若是许下诅咒。
那么下一个血培珠的持有者,非但要以自己的血液滋养血培珠,还不得不以自己的血液滋养上一任持有者,也就是一具干尸。”
“当干尸得到了现任持有者的血脉之力后,就会慢慢复苏。
这就是血培珠魔咒,传闻是地狱之主亲自创造的禁术。
不管是谁,戴上血培珠之后都不得不滋养它。”
安争的心在一瞬间跌落谷底,但他总是不愿意相信自己是被算计了。
虽然那个干尸的诡异,或许真的如老霍所说,是在借助自己还魂。
可是见到干尸的时候,这手串并不在他身上。
而且,那干尸第一次送给自己的东西是一串项链,而非这血培珠手串。
或许,只是巧合?
安争试着安慰自己,却发现这种事根就没办法安慰。
老霍不可能知道自己见到干尸的过程,所以没必要编造这样一个谎言来欺骗自己。
安争之前是明法司的首座,见多识广,但对于法器的了解,显然比不上在星品楼多年的老霍。
术业有专攻,安争当时以攻击力凶猛而让天下人闻风丧胆。
而老霍这样的人,对于法器的了解自然也不是别人可以相比的。
“你以后多注意些。”
老霍沉默了一会儿后说道:“若是......若是觉得自己的血脉总是处于一种很亏的状态,精神不振,总是感觉到很疲乏,那么就该早做准备。
血培珠随着佩戴者的实力增加而变强,但它越强大,对于血液的吸收就越多。
若是再有上一任持有者的魔咒,那么你血液损失的速度,将会很快很快。”
安争尽力让自己平静的问了一句:“有没有破解的办法?”
老霍看向安争:“没有,就算你斩断这条胳膊,把血培珠丢到天涯海角。
它还是无时无刻的不在吸收你的血液,哪怕你和血培珠相距万里也没有意义。
因为当时已经刺血,它和你血脉相通......解不开的。
只有到你快被吸成干尸的时候,你才能开启魔咒,将这种诅咒传给下一个持有者。”
“还有就是。”
老霍的回答就像是安慰安争一样,那么无力:“尽快的提升自己,始终让自己的血气处于充足状态。
也就是说,你变强的速度必须远比血培珠要快。
爸爸跳楼自杀,妈妈摔伤成了植物人,钟浈被迫筹集巨额医疗费,与陌生男人一夜沉沦,并且成功怀孕,十月怀胎后生下一对龙凤胎,谁知混乱中她又再次阵痛!原来肚子里居然还有个宝宝存在!她大喜过望,带着仅余的小儿子远离这座城市,三年才敢再回归,万万没想到,缘分的帷幕又一次拉开...
烟雨锦官城,多少柔情轶事!风风雨雨中,历经沧海桑田!无尽历史里,书写悲欢离合!...
他,三岁被拐卖,离开父母,五岁被迫加入杀手组织,没有名字,只有一个代号。二十岁那年,他协助警方剿灭整个组织后自杀,意外穿越,成为一代都市高手。...
秦风在武林外传里是个小小杂役。秦风在笑傲江湖里化身武当道长。秦风在天下第一里又成为了表弟。秦风在天龙八部里又是个贵公子。公布一下两个群号群一367594304(里面有个机器人算是比较吵的群)群二528924569(新建立的算是比较安静的)...
小农民混花都!会符篆!会咒语!会医术!会一切!透视咒!隐身咒!定身咒!穿墙咒!撒豆成兵!纸人术!...
百里落嫣,堂堂的天医鬼杀,居然离奇地穿越成了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女纨绔。只是这原主混得貌似有点惨,居然连纨绔做得都不合格。于是某妞磨了磨牙,小拳头一握,小腰一拧姐要为纨绔正名!从此后撩猫逗狗戏美男,没事炼炼神丹,契契神兽,采采娇花,顺便玉手搅风云,笑看天雷动。只是谁来告诉她,为什么陪吃陪睡陪洗澡的宠兽某天会变成一个活人?嗯哼,只是还不等她伸手揩油,她便被人吃干抹净。某女扶着腰,欲哭无泪大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