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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此刻,帝国的骑兵已经在其余几位将军的指挥下集结了起来。
连带着先前探路的时候撤退回来的数百名骑兵中的重甲骑士一起,组成了一只多达三百余人的重甲骑兵。
所有的骑兵都披带着重甲,头上戴着完全覆面的头盔。
他们手中竖起的骑枪像是一片森林,而在阳光下闪烁的盔甲又像是受到了萨丁祝福的天使。
望到这一幕,斯沃德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无比欣慰的笑容。
有着这样的一只大军,他有信心碾碎所有敢于阻拦他前进道路上的敌人。
“前进!
!
!
为了骑士团的荣耀!
!
!”
“前进!
为了大普鲁斯!
!
!”
(为了显得非常体面,我在所有的部队冲锋之前都设置了这些奇奇怪怪的口号。
)
马蹄声再度响彻于这片土地。
虽然他们的数量加起来也不足五百,但冲锋起来的动静却要远远比一帮轻步兵踏在地上的声音来的重得多。
而为了充分发挥这些骑兵的冲击能力,斯沃德骑士还刻意的从这些部落士兵的更左侧发起了冲锋。
如此一来,他们就算是遇到了腹背受敌的情况了。
但在事实上,这帮部落蛮勇的情况还要更糟糕一点。
因为只要骑兵的马蹄声一响,步兵们就再也没有心思继续打仗了。
所有人的眼睛都被那震如雷鸣,耀若闪电的身影们所深深的吸引到了。
即使是处于敌对的一方,他们也难以掩盖自己对骑士们拿深深的崇敬之情。
与堪称这个时代“文明之光”
的大普鲁斯骑士相比,即使装扮的再威武的部落勇士,也不过是一帮勉强能看的过去的土老帽罢了。
只是骑士们永远也不会理解,也不会屑于理解这帮野蛮人的想法。
他们现在已经被战吼声和马蹄声刺激的彻底兴奋起来,变成了完全的杀戮机器。
这些养尊处优的人,他们对生活再没有别的什么要求,只是从小便被强制锻炼出那种对战场上鲜血的渴望。
他们期待着自己的战矛刺进野蛮人胸膛的那一刻,仿佛只要他们做到这一点,天堂的大门就会向他们打开,所有的市民和贵族都会对他们弯下腰,而农民们则会无比尊敬的去吻他们的靴子,就连至高无上的皇帝,也不得不接见他们,仰仗他们,重用他们。
什么是荣光?对于骑士们来说,杀光自己的对手,便是至高无上的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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