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婉妍拿胳膊肘戳了戳蘅笠,不客气地回嘴:“天天伴在蘅大人身边与出生入死有何区别?”
说着便给蓝玉介绍道:“这位呢,是锦衣卫佥事蘅笠蘅大人,是我的上司。”
蓝玉抱拳给蘅笠行礼:“见过蘅大人。”
蘅笠微微颔首还礼,一如常态的客气中拒人千里。
婉妍直接带着蓝玉去了刑部,给刑部尚书报备后,任蓝玉为都官司司书。
从此,蓝玉便成为了追随婉妍终生的近身侍卫。
由于年纪长于婉妍,也照顾婉妍的衣食起居,成为婉妍生命中和亲姐姐宣婉姝一般的存在。
都官侍郎宣婉妍的日常工作还是非常忙碌的,除去每天耗在刑部处理一堆公文外,还要隔三差五跑诏狱去提审犯人。
蘅笠是一点也不吝啬于使用婉妍这个无偿壮劳力,一周起码把她叫来三四回。
于是不出一个月,婉妍提审的犯人已经超过二十人。
而这二十余次提审,婉妍逢审问必有所得,还未有一次失败的例子。
要知道诏狱可是天下第一狱,等级远远高于刑部大牢与京都官牢。
可不是偷个鸡摸个狗的小贼就能进来的。
这里面要么是达官显贵之流,要么是穷凶极恶之徒。
能把这些人的嘴一一撬开,而且从无败绩,婉妍还是这几十年来第一人,连皇上都曾在朝堂之上点名夸奖婉妍能力出众。
褒奖之余,眼光独到的皇上立刻从中发现了绝佳的教育民众的机会,迅速组织礼部编印了一本《大诰》,收录了所有蘅笠和婉妍办的光辉案件,把抓捕过程和审讯过程写的很是详细(其中也不乏添油加醋之嫌)。
这样既可以增强百姓对官府办案能力的信心,也大大减少了百姓做不法之事的胆量。
这本书一经编成,立刻被大量投入民间广泛散发。
京都上至百官、下至百姓,可以说人手一本,成了真正的大众读物,大大丰富了百姓的业余文化生活。
这下蘅笠和婉妍彻底在京都出了名,光辉(而恐怖)的形象深入人心,成为京都人茶余饭后的讨论对象。
不出足月,就人人都知道这锦衣卫有一个不管人犯逃到哪里,都能把人抓回来的蘅佥事;刑部有一个不管人犯意志多坚定,都能让人开口的宣侍郎。
婉妍第一次阅读这本以自己为主角的《大诰》时,可谓是兴致勃勃。
特意沐浴更衣还煮了好茶,庄重地拿起书来准备严肃拜读。
只是看了没两页,就气得把茶杯扔了出去,还差点把书撕碎吞进去。
她宣婉妍,曾经美誉满京都,琴棋书画样样出色的绝色才女,在这本书里,是个和蘅笠那个杀人不眨眼的冷面罗刹齐名,狠毒程度不相上下的无敌大魔头。
长得是膀大腰圆、豹头环眼,为了逼人犯开口可,以说无所不用其极。
不仅手段穷凶极恶,而且为人丧心病狂、极其变态,以审问人、折磨人、虐待人为乐趣。
于是,婉妍便被京都的百姓送了一尊称——“妍(阎)王爷”
。
这样的结果就是,武科十段的蘅笠和两科九段的宣婉妍,除了对孩子有勉励其读书、习武的教育意义外,还有很管用的恐吓作用。
婉妍不止一次在街上听到大婶或者大叔教训不听话的淘气孩子时,那神秘兮兮的恐吓口气:
“你再贪玩不回家,当心蘅大人把你抓去,让宣大人审问你!”
“蘅大人就喜欢吃不爱读书的小孩!”
“宣大人吃小孩子都不吐骨头的!”
婉妍差一点就要冲上去揪着那人的领子怒吼:“喂!
你家孩子这么大个,我不吐骨头我不怕噎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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